今年的省政府工作報告指出,營商環境是市場經濟的培育之土、經營主體的生命之氧。土壤和氧氣都是生命的基石,經營主體的茁壯成長離不開良好的營商環境,馳而不息優化營商環境,方能為經濟發展提供肥沃的土壤、充足的氧氣,不斷激發經營主體活力,為經濟發展注入源源不斷的“活水”。
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首先,營商環境如同其他生產要素(如資金、勞動力、土地等)一樣,是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資源,具有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良好的營商環境能夠顯著降低企業的交易成本,包括減少繁瑣的行政程序、提高政府服務效率、降低企業運營成本等,從而直接提升企業的運營效率和競爭力,促進整體生產率的提升。
其次,營商環境在本質上與生產關系具有密切的內在聯系。當生產關系適應生產力狀況時,會推動生產力的發展;反之,則會阻礙生產力的發展。因此,優化營商環境不僅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務,也是加快形成同新質生產力相適應的新型生產關系的關鍵因素。
從實踐來看,近年來,定安堅持突出市場主體實際感受,創新提出以“四個一”(一張笑臉、一張凳子、一杯熱茶、一路跟蹤)服務機制為宗旨,注重政策落地,持續優化“辦成事”的機制,打造“好辦事”的環境,形成高效辦成一件事的社會生態,在全縣范圍內營造“人人都是營商環境,事事都關乎營商環境”的良好氛圍,并持續推動“四個一”從建機制到實現常態化,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
然而,我們也應清醒地看到,當前營商環境的優化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例如,一些地方的政策制定與執行不到位,政策設計不夠合理,導致在執行過程中難以達到預期目標和效果;部分行業存在較高的市場準入門檻,給新企業的入駐造成了不小的障礙;法治環境有待提升,一些地區仍存在執法不公、司法不公、濫用職權等問題;政務服務的效率和質量也有待加強。
針對這些問題,我們需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來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首先,要深化“放管服”改革,簡化行政審批流程,提高政府服務效率和質量。其次,要加強法治建設,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切實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同時,還要加強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此外,我們還應注重發揮新質生產力的引領作用。新質生產力以創新為核心,這種創新不僅體現在技術層面的突破與革新,更涵蓋了商業模式、管理方式、服務形態等多方面的深層次變革。因此,我們需要建設與之匹配的一流營商環境,為新質生產力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總之,優化營商環境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只有持續不斷地深化改革、完善政策、提升服務質量和效率,才能打造出一流營商環境,為各類經營主體的發展提供沃土和動力源泉。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激發經濟活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