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2月18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西藏自治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副主席王勇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郴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勇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王勇,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王勇利用擔任民航西南地區管理局政策法規處處長,民航貴州安全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貴州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及貴陽龍洞堡國際機場三期擴建工程指揮部指揮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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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 資料圖
曾在民航系統工作近30年
公開資料顯示,王勇,漢族,1971年3月生,四川瀘州人,199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1年7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經濟學博士。王勇曾在民航系統工作近30年,曾任民航貴州安全監管局局長,貴州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貴州省機場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貴州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等職。2019年4月,王勇任貴州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2021年4月,王勇任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
2024年1月2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王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搞政治攀附
結交政治騙子
2024年7月3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西藏自治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副主席王勇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通報稱,王勇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中央對年輕干部的要求,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欺騙組織,搞政治攀附,投機鉆營,結交政治騙子,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原則,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物資采購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王勇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西藏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2024年8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勇作出逮捕決定。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作者: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