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2月20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湖南省湘潭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楊曉軍(副廳級)涉嫌受賄、行賄一案,由湖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行賄罪對楊曉軍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楊曉軍 資料圖
管理學博士
任上被查
公開簡歷顯示,楊曉軍,漢族,1974年4月生人,湖南攸縣人,博士研究生,管理學博士,中共黨員。1995年8月畢業后進入湖南省湘潭市建筑設計院工作,2008年任湘潭市建筑設計院黨委副書記、院長。
2011年8月,楊曉軍先后擔任湘潭市昭山示范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黨工委書記等職。2016年7月任韶山市委書記。2019年3月,任湘潭市政府副秘書長,兼任市“兩干一軌”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市項目競賽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市重大產業項目協調落地辦公室主任。2022年1月,楊曉軍任湘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24年8月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楊曉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湖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跑官要官
搞錢色交易
2025年1月2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楊曉軍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通報稱,楊曉軍背棄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紀法意識淡薄,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接受宴請;不信組織信關系,跑官要官;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錢色交易;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與私營企業主勾肩搭背,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為謀求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情節嚴重。
楊曉軍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湖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楊曉軍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楊曉軍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湘潭市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記者:楊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