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檢察“加速度”帶來民生“幸福度”
——透過年度“雙十大”看檢察履職系列報道之八
◆2019年至2023年,檢察機關共辦理行政檢察監督案件47.9萬件,是前五年的2.6倍;2024年前11個月,辦理行政檢察監督案件17萬余件。
◆為進一步加大行政抗訴和再審檢察建議力度,最高檢于2024年在全國部署開展為期兩年的“高質效辦好行政生效裁判監督案件攻堅行動”。
◆2024年前11個月,檢察機關加大對“小過重罰”“同案不同罰”等涉企監管執法問題的監督,共辦理涉企行政檢察監督案件2萬余件,為國家和企業挽回經濟損失約5億余元。
在“四大檢察”法律監督新格局下,行政檢察工作近年來迸發出新活力:2019年至2023年,檢察機關共辦理行政檢察監督案件47.9萬件,是前五年的2.6倍;2024年前11個月,辦理行政檢察監督案件17萬余件……
今年1月,2024年度十大檢察新聞評選結果揭曉,“最高檢首次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項報告行政檢察工作,行政檢察辦案數量持續增長,辦案程序不斷規范”當選引人關注。而此時,行政檢察“單設機構”剛滿六年。
行政檢察發展駛入快車道釋放了哪些信號?在新的歷史起點,如何進一步挖掘行政檢察工作潛能?
保障訴權有效行使
2024年11月5日,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行政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下稱“專項工作報告”),這是行政檢察工作發展的一個重要節點。
全國人大代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高子程表示,行政訴訟監督是行政檢察的“基本盤”與“看家本領”,肩負著監督制約公權力運行、保證法律統一正確實施、促進審判機關依法審判、倒逼行政機關依法履職的重任。
專項工作報告中的這組數據讓高子程印象深刻——2019年至2023年,檢察機關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監督案件8.7萬件,是前五年的2.9倍,年均上升22%;2024年前11個月,共辦理行政生效裁判監督案件2萬余件;2019年1月至2024年9月,依法提出抗訴、再審檢察建議2781件,對法院立案不當、適用審判程序錯誤、超期審理、違法采取保全措施或強制措施、違法送達等問題提出檢察建議,采納率99%。
“行政生效裁判監督案件的辦理質效是行政訴訟監督成效‘可視化’的體現之一:縱向看,辦案數量呈攀升趨勢;橫向看,檢察建議保持了高采納率的狀態,表明監督力度持續強化。”高子程說。
“近年來,當事人不服法院行政生效裁判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案件明顯增加,一方面源于法治意識的增強,另一方面也折射出當事人對法治的信賴。”高子程認為,檢察機關強化生效裁判監督與審判活動監督,以檢察監督剛性打破了老百姓心中“民告官,難于上青天”的固有認識,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權益以及訴權的有效行使,暢通了權利救濟渠道。
記者從最高檢行政檢察廳了解到,為進一步加大行政抗訴和再審檢察建議力度,最高檢于2024年在全國部署開展為期兩年的“高質效辦好行政生效裁判監督案件攻堅行動”(下稱“攻堅行動”)。
“實踐中,行政爭議、行政申訴往往持續時間較長、案情復雜。”在高子程看來,“攻堅行動”是最高檢進一步聚焦行政審判、行政執法領域深層次問題,提升行政檢察監督精準度和深度的“利器”,也是檢察機關更牢守好“訴訟內”監督這塊重心陣地的具體抓手,其推出的硬實舉措必將大力提升監督質效,警示和促進每一個案件的高質量辦理,提升司法公信力,促進公平正義。
打響“與民同行”品牌
今年2月17日,習近平總書記出席民營企業座談會并發表重要講話,不僅提振了民營企業的信心,更激勵各行各業探索高質量發展新路徑。
一直以來,行政檢察找準履職切入點和著力點,聚焦產權保護、社會信用、監管執法等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加強涉企行政訴訟和執行監督。2024年前11個月,檢察機關加大對“小過重罰”“同案不同罰”等涉企監管執法問題的監督,共辦理涉企行政檢察監督案件2萬余件,為國家和企業挽回經濟損失約5億余元。
2024年6月,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省雙鴨山市第三十七中學教師吳慶芝受最高檢邀請赴福建視察行政檢察工作,對當地檢察機關護航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做法印象深刻:地處民營經濟最早的發軔地之一,福建省檢察院出臺18條措施服務新時代民營經濟強省戰略,開展“行政檢察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小專項;泉州檢察機關從“親”字突破、在“清”處用心,構建“親清”檢商關系;廈門檢察機關以數智賦能知識產權檢察保護,服務保障企業創新發展……
“行政檢察熱度、口碑持續增長,破解了虛假婚姻登記、促進虛假市場主體登記治理、助推根治欠薪、保護耕地等難題。”吳慶芝說,以福建姚某“離不掉的婚”等為代表的一批切實解決老百姓急難愁盼的典型案件,打響了“與民同行”招牌,可以說是行政檢察職能具象化的“說明書”。
五旬工人工作中發病返家后猝死,爭議持續4年,內蒙古檢察機關成功抗訴,最終家屬足額獲取了工傷保險待遇;浙江檢察機關研發督促執法機關糾正“小過重罰”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推動對侵犯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的行為實行同責同罰、過罰相當;小飯館里的打斗引發行政訴訟,山東檢察機關發現新證據,依法抗訴“喚醒”治安管理處罰領域的“正當防衛”……一件件百姓“叫好”的案件,不斷擦亮行政檢察為民服務的“名片”。
隨著對基層行政檢察案件辦理的深入了解,吳慶芝更覺法治教育任重道遠:“行政檢察一頭連著群眾,一頭連著行政機關,守護著‘民’與‘官’的天平,關系千家萬戶,但與其他檢察職能及本身持續增長的案件數量相比,其履職辦案故事挖掘仍有很大空間。希望行政檢察的故事被更多人看到、聽到、感受到,提升公眾依法維權意識。”
為深化檢察改革蓄力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完善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雙向銜接制度”。這也是檢察機關縱深推進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
作為協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一支重要力量,行政檢察在推進行刑反向銜接中擔負著牽頭責任——對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的案件,經審查認為需要給予被不起訴人行政處罰的,及時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行政主管機關,并對案件處理情況進行跟蹤督促,防止當罰不罰。
面對這一新業務,為保障和規范反向銜接案件辦理,最高檢于2023年印發《關于推進行刑雙向銜接和行政違法行為監督 構建檢察監督與行政執法銜接制度的意見》,2024年又印發《關于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行政訴訟監督職責中開展行政違法行為監督工作的意見》《人民檢察院行刑反向銜接工作指引》。
全國人大代表、湖南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肖北庚表示,行政檢察深化拓展“訴訟外”監督新職能,創新新機制,探索新方法,統籌推進行刑反向銜接和行政違法行為監督,不斷完善監督體系,是全面深化行政檢察的又一生動體現。
“新時代,行政檢察工作在國家整體法治建設中的地位有了新提升,迎來前所未有的蓬勃發展期,是未來檢察改革的一支‘潛力股’。”在肖北庚看來,傳統行政檢察受限于“訴訟內”監督,對行政違法行為缺乏深層次監督,實踐中存在行政違法行為未被監督的情形。而新時代行政檢察穩慎探索“訴訟外”監督,彌補了上述不足,以閉環銜接體系完善了社會治理的“法治鏈條”。
對于行政檢察如何進一步“蓄力”,肖北庚建議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對行政檢察監督范圍、方式、調查核實權、檢察意見效力等提供法治化保障;深化行政違法行為監督,橫向上豐富行政違法行為監督的領域和行為類型,縱向上深化對違法行政行為全過程監督,促進預防性制度建設和完善;行刑銜接中,也要監督“既刑又罰”問題,保障當事人合法權利。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作出系統部署,全國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行政檢察專項工作報告,給予有力監督和支持,為今后一個時期行政檢察工作發展提供了重大機遇。”最高檢檢委會委員、行政檢察廳廳長張相軍表示,行政檢察將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聚焦全面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強化高質效履職辦案,在破解不敢監督、不善監督、監督不力問題上持續發力,助力法治政府建設邁上新臺階。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 作者:劉亭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