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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早上7時許,天蒙蒙亮,記者跟隨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干警唐健鈞一行來到大足區國梁鎮,將警車停在鎮外,轉而坐上了申請執行人王某的小轎車,往方碑村行進,奔赴一場特別的“年豬宴”。
唐健鈞一行是前往被執行人雷某家。在王某申請執行雷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雷某在法律文書生效后遲遲未履行還款義務,法官一直未查詢到雷某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該案于2020年以終本結案,案件沉寂了4年多。
“法官,我看到雷某發朋友圈了。他要在老家大足區殺年豬請賓客,這陣勢完全有履行能力。”王某給唐健鈞打來電話,讓這起案件在年前迎來了轉機。
為避免執行行動影響群眾,沙坪壩區法院立即聯系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法院一起制定執行方案,打算先與被執行人單獨溝通,如果其愿意償還,就不采取進一步的強制措施。
上午10點半,干警們抵達宴席現場,現場已經聚集了一些前來赴宴的群眾,“年豬宴”正在如火如荼地準備著。一塊塊新鮮的豬肉擺在桌上,系著圍裙的大廚正烹飪著各式菜肴。
正忙著招呼客人的雷某,突然看見法院干警的身影,瞬間慌了神。但干警們并未采取強制措施,而是將雷某帶離宴席現場。
“法官,你看今天家里正好趕上殺年豬,沒得空,要不改天嘛,過兩天我就還錢……”雷某找借口拖延。
“你有沒有想過你在這開開心心地過年團聚,申請執行人卻要指望著你還錢過年。你若執意不履行,我們只有采取拘留措施了……”
見法院“動真格”,雷某這才松了口。
“法官,我知道錯了,我馬上籌錢。”見雷某改變態度,干警立即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最終雙方就還款方案達成一致,雷某當場還清了所有欠款共計55萬元。
1月20日,王某趕在春節前將一面寫有“依法為民做主辦案雷厲風行”的錦旗送至沙坪壩區法院。“太感謝了,今年可以安心過個好年啦!”王某激動地說道。
來源:人民法院報·4版
記者:劉洋丨通訊員:田苗 溫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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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編輯:孟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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